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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時間10月7日,曼城官方宣布俱樂部在APT案件中完全勝訴,英超被判定違反歐盟競爭法。此次事件與此前英超起訴曼城115項財務違規(guī)聽證案并非同一案件。
此前,英超指控曼城違反115項財務公平競賽規(guī)則,此次曼城指控英超原有的APT規(guī)則和現(xiàn)行的APT規(guī)則均違反了英國競爭法,并且違反了程序公平性的要求。
“曼城115”近期已經在球迷群體中被反復提及,115項指控聽起來十分“唬人”,到底是哪些指控呢?
英超指控曼城違反115項財務公平競賽規(guī)則
54項:2009/2010至2017/18賽季期間,未能向賽會提交準確財務資料;
14項:2009/2010至2017/18賽季期間,未能向賽會提交球員及主教練準確支付薪酬詳情;
5項:2013/14至 2017/18賽季期間,未能遵守歐洲足協(xié)條款,包括財政公平條款(FFP);
7項:2015/16至 2017/18賽季期間,違反英超盈利及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條款(PSR);
35項:2018年12月至2023年2月期間,未能合作配合英超賽會調查。
在這115條指控中,其實只有12條是實質性的違反規(guī)定,而剩下的都是無法自證清白或是拒絕配合調查。
然而如果曼城被認定違規(guī),俱樂部或將面臨包括扣分、降入英冠、巨額罰款甚至剝奪以往獲得的冠軍頭銜等一系列處罰。
需要注意的是,曼城此次“反訴英超”成功和曼城接受115項指控沒有實質關聯(lián),英超對于曼城的訴訟結果尚未有定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