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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電訊報》的最新報道,曼城的競爭對手可能會就英超聯(lián)賽的指控向曼城提出索賠。
據報道,英超聯(lián)賽的“內戰(zhàn)”將在下個月進入新階段,屆時預計曼城將收到來自其他俱樂部的法律通知,這些俱樂部想要保留尋求賠償的權利。
違約索賠通常有六年的訴訟時效,隨著2018年11月《明鏡周刊》曝光曼城違反合同規(guī)則的指控,英超聯(lián)盟內部認為,在所謂的“世紀審判”繼續(xù)進行之際,各個俱樂部必須采取行動保留自己的權利。
曼城一直否認自己違反任何規(guī)則,但由于英超聯(lián)賽花了很長時間進行調查和提出指控,據了解,各俱樂部正在就此問題尋求法律建議,然后再決定如何進行索賠。
英超俱樂部之間的任何最終仲裁都是私下進行的,但如果獨立委員會在對曼城超過100項涉嫌違規(guī)行為的調查中發(fā)現(xiàn)其存在嚴重的不當行為,那么他們很快就會清楚誰打算尋求賠償。
一位曾為英超俱樂部提供建議的律師表示:“在知道委員會的結果之前,俱樂部不愿采取行動,但他們可能會覺得別無選擇。”
“與曼城競爭主要獎杯和歐戰(zhàn)資格的俱樂部可能面臨的風險最大,但這一切最終取決于委員會的調查結果和任何上訴的結果,因此這可能還會持續(xù)數月?!?/p>
保留權利函通常在一方得知另一方可能構成合同違約的事實時發(fā)出,但需要時間進行調查和考慮其選擇,同時希望保留其權利。
1980年《時效法》規(guī)定,從合理注意到任何潛在違約開始算起的六年期限。鑒于曼城一貫的否認以及指控最初通過《明鏡周刊》在2018年11月5日的“足球解密”文件中曝光,這一時間點可能會有不同的解釋。